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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报:河南:打击水事违法 建设幸福河湖

发布单位:发展研究部

时间: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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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水利报 2023年9月第5422期

  □ 本报记者 李乐乐 彭可 通讯员 吴桐

  河南省各级水利部门近年来持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2023年6月,河南省水利厅首次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影响防洪安全、破坏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河道非法采砂以及影响水利工程安全等四个重点领域的15种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涉水违法案件1976件,解决了大量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河湖水域岸线、违法违规取用水等问题。但侵占河湖、妨碍行洪、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严重影响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水利基础设施安全。”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郭伟说。

  据介绍,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将聚焦河湖安全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五部门联动提升打击合力,形成严厉打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

  “五部门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是全省站在保障河湖安澜、维护河湖生态的高度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依法治水、解决河湖保护管理难题的有效抓手。各级水利部门将认真受理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根据举报线索开展全面核查,加强与各部门协作配合,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河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申季维说。

  河南省水利厅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联合开展丹江口水库综合执法检查,对8个水事违法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有关市、县尽快完成整改,确保丹江口水库一渠清水永续北送;积极配合黄河水利委员会开展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排查整改河湖违法违规问题线索88个,切实守护母亲河健康生命;联合淮河水利委员会对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涉河违法建设案件实施挂牌督办,保障淮河流域河道行洪通畅、河势稳定……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过程中,河南省水利厅加强同流域机构沟通协作,构建属地部门与流域机构执法协作机制。

  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启动时,河南省水利厅牵头召开五部门工作协调会,通报全省动员部署情况和个别地市专项行动迟缓、部门间配合不够紧密等问题。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及时互通信息,对检察建议书进行协商;省司法厅主动对接,对下一步专项行动执法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省公安厅持续聚焦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对专项执法行动出谋划策;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间的双向衔接,各部门全力协调配合,加大力度打击涉及河湖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郑州、平顶山、焦作、新乡等市水利局联合当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成立了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针对重大复杂案件开展集体会商。沿黄各市水利部门不断加强与检察机关等协作配合,推动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6月下旬,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进入排查阶段。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全面排查水事违法问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截至8月31日,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中,全省水行政执法队伍共巡查河道长度22.1万公里,巡查水域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出动执法人员4.4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万车次,出动执法船只249航次,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586次;排查水事违法问题线索566个,已立案103起,结案55起,剩余48起正在查处中。同时,对巩义市非法采砂案、周口市某船舶修造公司非法占用河道案等进行挂牌督办。”河南省河湖事务中心主任王学顺介绍,下一步,河南省各级水利部门将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持续开展违法线索排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强化线索移送、执法监督、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形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着力破解河湖领域突出问题,共同维护河湖安全。

    中国水利报:河南:打击水事违法  建设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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