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东港区以改革思维推动河湖长制 从见“长”向见“效”转变

发布单位:河长制工作处

时间: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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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港区区委、区政府聚焦“河湖长制责任虚化、管护队伍力量薄弱、问题被动发现处置”等难题,聚力管好盛水的“盆”、护好“盆”中的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以“三变”思维深入推动河湖管理保护。

  一、变议事协调为实体化运行,解决“机构责任虚化”难题

  针对业务多、人员少、专业化水平不高,河长办的职能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等问题,东港区扎实做好“三个一”。

  一是设立一个管护中心。组建河湖管理保护中心,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拨款保障,承担区河长办的实体工作职能,有效衔接落实各级河湖长工作任务,全面做好全区水库、河道等养护管理,实现“河长办议事协调+河湖管护中心实体运作”合并高效运行。

  二是织密一个联动网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健全完善区、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实施河湖长巡河巡湖与专业化队伍解决处置问题联动工作机制。各级河湖长发现的问题,可直接交办一支养护队伍处置,形成“问题交办—专业处置—效果反馈—督察考核”的闭环整改机制,提高河湖养护问题处置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是建立一套督考机制。制定河湖专业化管护考核细则、河湖长联系单位考核细则,对镇街道和河湖长联系单位,进行月考核季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绩效;对相关企业,采取第三方跟踪评估与区河湖管护中心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与管护经费挂钩,实行每季度兑现。

  二、变单兵作战为企业化运作,解决“队伍力量薄弱”难题

  针对管护力量薄弱、标准较低,河道岸线绿化杂乱、水面杂物漂浮、水毁河堤等问题,东港区在农村探索实施全域河湖专业化、物业化养护管理,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一是划分管理区域。按照“流域管理,区划实施;区级统筹,镇为主体”的原则,将全区农村河湖划分为西、中、南三个管理区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委托区水务集团对三个管理区域进行专业化养护管理,由区河湖管理保护中心负责签订总合同,各镇街道按照区划管护内容与区水务集团签订具体实施合同,“区划+流域”联动推进机制初步形成。

  二是统筹管理资金。核定区镇级河道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绿化养护,以及水库巡查保洁、水库维修养护费用标准,确定区河湖管理保护中心聘用第三方年度考核费用,预留年终考核奖励备用资金。对管护费用实行专户管理,财政、审计部门以及镇街道严格拨付、审计流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程序规范。

  三是建强管理队伍。在吸纳原有河管员基础上,按照河道不低于1人/3公里、小(1)型水库不低于2人/座、小(2)型水库不低于1人/座的标准,配强配齐河湖养护队伍,对镇级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内的水域、陆域、河道绿化及水利设施,进行日常保洁、巡查和维修养护,并定期对管护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和日常培训。同时,每个管理区设立不少于5人的应急队伍,汛期夜间3人以上值班,及时做好问题发现、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变事后处置为常态化监管,解决“事前预防不足”难题

  针对群众水资源保护观念淡薄、企业非法取水以及水毁坝体、河堤处置慢等问题,东港区坚持把“功夫”做在日常,重点突出“三个在前”,扎实做好河湖常态化监管工作。

  一是宣传引导在前。积极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志愿护河”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现场讲解节水知识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介绍节约用水概念和知识,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总结推介河湖长制及河湖管护工作先进经验,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管、全民共享”氛围,推进河湖管护从“河长治”到“全民治”。

  二是联合执法在前。建立政府牵头、水利主导、部门联动的执法机制,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联合办公形式,由执法局委派3名工作人员入驻水利局,有效改善了执法权分散、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推动形成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执法格局。

  三是管护抢修在前。印发应急抢修水毁水利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水毁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保障和实施程序;对超过河湖养护工程标准定额、投资额度较大的水毁河湖工程项目,纳入区级年度财政预算,全区河湖养护管理形成工作闭环。

  (来源: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简报2021年第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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