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米剑峰、王小平同志
在全省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省辖市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规范和治理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工作,省纪委、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决定,从今年6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6月28日,全省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在郑州召开,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米剑峰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就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如何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全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王小平同志对水利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米剑峰同志和王小平同志的讲话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
附件:1、米剑峰同志在全省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
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王小平同志在全省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
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河南省水利资金和项目
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31日
附件1:
米剑峰同志在全省水利资金和项目
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安排部署全省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充分认识开展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加强水利建设,促进河南经济社会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重要举措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河南水利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在促进经济增长、推进结构调整、保障改善民生、建设良好生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河南粮食总产量连续9年实现增长,连续7年超千亿斤,水利工程功不可没。尤其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以及国家粮食核心区战略的加快推进,水利建设在稳农业、促发展、惠民生、保生态中的支撑作用更加重要,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地位日益凸显。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我省水利投入强度明显不够,建设进度明显滞后,保障水平明显偏低。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的硬伤,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我省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水利工程是德政工程、是民心工程,党委政府重视,社会群众关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于规范全省水利资金合理高效使用、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优质,进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必须从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促进中央、省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政令畅通的需要,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以中央1号文件方式,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作出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些重大决策部署,是福泽百代的兴水惠民政策,也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能否认真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能否保证政令畅通,能否按时完成中央制定的工作目标,对于各级党委、政府和水利部门是一次考验。由省纪委监察厅会同水利、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促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政令畅通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
(三)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是从源头防治水利领域腐败的重要途径
随着近年来中央扩内需、保增长刺激经济政策的出台,尤其是中央做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以来,各地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水利投资总量和增幅不断增长。同时,水利系统的改革相对滞后,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水利项目的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五位一体”基本在水利系统封闭运行,为领导干部插手和干预水利项目建设、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提供了可乘之机,已成为腐败问题高发领域。从省纪委《关于我省涉水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看,涉水领域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其违法违纪行为特点鲜明,情节恶劣,有些案件触目惊心。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常抓不懈态势,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水利建设,一手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仅要打好水利建设攻坚战,还要打好涉水领域的防治腐败战。通过开展水利领域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突出问题,着力建立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对于促进水利改革发展,保障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抓好资金问题。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要加强对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重点检查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是否明显增长,土地出让收益的10%部分是否提取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是否征收到位,省、市、县专项配套资金是否到位。在督促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纠虚报项目、多报少建骗取资金和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提高水利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
二是抓好工程问题。要以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规划制定、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管理、质量安全监管等为关键环节,以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重要支流治理、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重点,全面进行排查。突出排查解决项目立项审批和用地审批中的问题,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报大建小、擅自改变规划等突出问题。突出排查解决项目招标投标中的问题,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突出排查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着重解决挤占、挪用、贪污、浪费项目资金和资金管理混乱等问题。突出排查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着重解决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不到位、质量与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避免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抓好案件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案件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真正做到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要注意梳理案件线索,从监督检查、专项审计中发现的严重违规问题入手,严查“案中案”,深入查处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索贿受贿案件;严肃查处涉水领域违规招标投标、挂靠借用资质、工程质量不合格和骗取、挤占、挪用以及其他违规使用或严重浪费水利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办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案件。要针对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强力督办或直接查办,分类别分层级抓一批典型案件,并向社会公开通报,真正实现查处一个,挽救一批,教育一片。省专项治理办公室要把查办案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用查办案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四是抓好长效机制。要把专项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治理,认真查找水利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督促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要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探索和创新小型水利工程和抗旱应急灌溉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机制,充分依靠和发挥社会群众的监督作用。要围绕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最大限度地杜绝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行为。要把监督检查与建立水利改革发展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并纠正水利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投融资体制、招投标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等改革,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把专项治理的要求寓于重大改革措施之中。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依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人员和经费到位,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保障。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发挥整体效应,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加强协调,注重沟通。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定位,依法履职,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工作。
三要改进工作方法。各级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放在本地区本部门的整体工作中通盘考虑、统筹部署。要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改善外部环境与加强自身建设相结合,分级管理与监督检查相结合,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整体推进。
四要注重工作实效。要把精力放在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上,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抓,一项任务一项任务地落实,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工作。要研究专项治理工作进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效应。要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把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挂牌督办等方式结合起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2:
王小平同志在全省水利资金和项目
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不久,我省立即出台了省委1号文件,对我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两年多来,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水利和有关部门抢抓机遇,乘势而为,水利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高投入、大建设、快发展的可喜局面,2011、2012年全省水利基建投资分别达到102.9和154.5亿元,两年的投资总量已超过“十一五”期间的水利总投资。为确保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顺利实施,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始终清醒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始终把加强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放在工作首位,进一步强化全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全省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总体呈现了好的态势、好的气势、好的趋势。
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水利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水利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推进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水利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领导能力。全省水利系统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努力使中央和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入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进一步科学高效,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加强,促进全省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在政策体系完善上下工夫。一是完善规划体系。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提出的新要求,加快编制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配置、引黄调蓄工程等规划,为有序安排水利建设、强化水利管理、深化水利改革提供坚实的规划基础。二是完善投入体系。尽快出台从土地出让金中计提10%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省级统筹办法,确保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符合有关规定。三是完善资金监管体系。结合水利项目资金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水利资金管理办法,坚决从源头堵塞漏洞,确保各类资金安全、完整,充分发挥水利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完善建设管理办法。继续修订、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如《河南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规定》、《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通过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各项市场行为合规、合法。
二要在市场秩序规范上下功夫。一是严格实施项目法人制。按照厅制定出台的《河南省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项目法人组建管理工作,推行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模式,积极试行代建制、总承包制等建设管理模式,实行专业化的建设管理。按照新编写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培训教材》,组织开展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培训工作,推行项目法人执证、佩戴二维码上岗制度。按照厅制定出台的《河南省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考核暂行办法》,继续全面开展对各级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的考核工作,提高项目法人责任意识。二是全面实行招标投标制。继续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对涉及招标投标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强化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项目招标备案制,建立评标专家退出机制,规范评标专家行为。集中开展水利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加大查处水利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和超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等行为的力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和整改进展报告制度,确保整改质量。推动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7月1日前,按属地原则全部进入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标投标。三是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严格按照《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细则》、《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规定,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中“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作用。四是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和信用评价、信用奖惩机制,全面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运行,实现信用信息从登记、发布到查询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实行实时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纳入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行为。
三要在质量和安全监管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企业保证”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制,形成由省、市水利质量监督机构组成的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网络,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积极推行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强制性检测;加大《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评价及预警办法(试行)》推行力度,继续进行实体工程质量检测,监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工程质量预警等级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督促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消除质量隐患,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要积极开展以质量管理、质量隐患大排查等为载体的活动,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监管,健全管理队伍,真正建立起具有水利特色的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效益。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建设项目上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在建工程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等活动,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防范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向好。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认真整改,对整改工作不达标的要停工整顿,确保水利建设安全有序。
四要在水利资金监管上下大功夫。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全省水利系统必须坚持用制度管事、管钱的理念,把监管关口前移,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范在先,从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财务监管制度,将监管的面拓宽、监管的深度加大,构建执行有力、约束严格、监督有效的监管制度体系,切实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有效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二是加大监管力度。要注重水利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反馈,坚持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财务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完善措施办法,重视跟踪整改,强化水利资金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堵塞管理漏洞,确保水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要借这次专项治理的契机,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水利工程建设各类资金采取“拉网式”的检查,纵到底,横到边,实现对水利工程资金和项目的全过程、全覆盖监管,确保水利工程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五要在廉政风险机制建设上下工夫。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与纪委、财政、发改委、审计部门的沟通汇报,构建多元化的监督格局,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不遮丑,敢于碰“伤疤”,敢于揭“盖子”。厅机关和厅属单位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措施,逐步建立起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环环相扣、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各地水利部门也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权威性,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不被滥用。
六要在内部改革加强上下功夫。一是抓好水利改革管理和资金保障。进一步巩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修订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足额落实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健全管理单位内部运行机制,积极推进管养分离,加强基层管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水平。要继续做好水利资金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水投公司的投融资平台作用,不断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项目建设。继续加大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确保各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继续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建设,积极推行农业末级渠系计量收费和终端水价制度。按照“小步快跑”的原则,稳步推进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供水价格调整工作,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加大水利资金监管力度,创新水利资金监督检查方法,确保各类水利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二是抓好行业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水利管理创新,切实增强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争取尽快出台《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农田水利条例》。探索新的建管模式,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资金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我省建管工作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既是全省水利迎来新春天、实现新跨越的关键期,也是各项水利资金投入集中的高风险期。为此,全省水利系统要认真按照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水利建设任务,为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