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水利厅 成文日期 2025年6月13日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14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豫水计函〔2025〕13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单位:办公室(审计处)

时间: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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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71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子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定向加大蓄滞洪区乡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蓄滞洪区是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高度重视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尤其是《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印发以来,先后对海河流域9个蓄滞洪区进行了工程和安全建设;同时,防御洪水运用的蓄滞洪区,积极开展运用补偿,保障区内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支持蓄滞洪区工程和安全建设。“十四五”以来,我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累计下达投资41.18亿元,安排实施了海河流域良相坡、崔家桥等9个蓄滞洪区建设项目实施后,可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改善蓄滞洪区内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蓄滞洪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安阳县为例,2024年下达安阳县超长期国债资金6.3亿元,用于支持崔家桥、广润坡和任固坡蓄滞洪区工程和安全建设。同时,省财政始终把帮助市县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常抓不懈,2022-2024年,省财政累计下达安阳县财力性转移支付17.5亿元,年均增长4.1%,较好支持了安阳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是完善补偿机制,积极开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20005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286号),明确了补偿程序、对象和标准,有力的保障了蓄滞洪区的正常运用,蓄滞洪区内居民因蓄滞洪遭受的损失得到了合理补偿,对保障蓄滞洪区内居民及时恢复生产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7月,我省先后启用了广润坡、崔家桥、良相坡、共渠西、长虹渠、柳围坡、白寺坡、小滩坡等8个蓄滞洪区,涉及安阳市的文峰区、安阳县、内黄县、汤阴县、滑县;鹤壁市的浚县、淇县;新乡市的卫辉市,共3个省辖市8个县(市、区)省政府积极组织开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共落实补偿资金37.4亿元,有力保障了区内群众生产生活尽快恢复。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制度,水利部在充分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于今年5月征求了河南省人民政府意见,办法修订后,优化、规范了蓄滞洪区运用补偿程序,扩大了补偿范围,提高了农作物、经济作物等补偿标准。

三是科学系统谋划,修订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为更好指导和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今年4月水利部启动了新一轮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修编工作,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锚定“分得进、蓄得住、排得出、人安全”的目标,系统谋划高标准工程体系和高效能治理体系,努力建设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协调统一的现代化蓄滞洪区,着力提升蓄滞洪区主动调控、灵活调度、安全运用能力,为新时代我国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工作提供顶层设计。

下一步,根据国家关于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运用与补偿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配合水利部做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修编有关工作,全面、系统谋划我省新阶段蓄滞洪区建设管理的思路和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二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和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继续支持蓄滞洪区工程和安全建设同时,指导相关市县加快蓄滞洪区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三是按照有关政策,指导支持相关市县做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救助等工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四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研究探索蓄滞洪区补偿多元机制,不断加大对蓄滞洪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财政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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