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水利厅 成文日期 2025年6月15日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88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豫水计函〔2025〕12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8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单位:办公室(审计处)

时间: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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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68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邵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服务河南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协调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争取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为河南水利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好项目储备。

一、我省项目谋划及前期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

一是为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研究谋划储备工作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重大项目研究谋划储备机制(试行)》,对研究谋划机制、储备管理机制、协调联动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省财政积极支持做好水利项目规划前期工作每年安排2亿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专项用于省本级重大项目研究谋划储备工作保障列入省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库的省级项目可根据需要申请使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我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规范省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了《河南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省本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省行业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业主单位)进行申报;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由相应部门直接提出申请。因此,省级重大水利项目可根据需要按规定申请省本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三是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水利厅制定了《河南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县级可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在水利发展资金中列支不超过水利发展资金总额3%的勘测设计、工程监理等费用”,有助于水利项目建设前期科学谋划,前瞻布局。

二、加强前期工作经费监督管理

为了规范省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2024年,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河南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对资金用途申请及审核流程、使用管理具体要求、绩效管理和监督有关内容做了明确规定。2023年,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河南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县级在水利发展资金中计提资金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勘测设计、工程监理等工作,做了明确规定。以上办法的制定实施,进一步强化了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积极推进水利项目前期工作

为持续推进河南水利项目有序建设,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完成一批水利项目立项审批工作,推动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一是落实工作经费。2024落实年度前期工作经费7081万元,用于桃花峪工程、赵口引黄灌区现代化改造、河口村水库防洪能力提升陆浑灌区二期等6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组织研究制订了《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的意见》、《河南省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河南省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技术审查要点》等文件,进一步健全了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制度体系三是优化审查审批。通过实施台账管理、及时调度会商、并联推进审查、压茬推进项目等举措,加快推动前期工作。出山店、前坪、故县水库灌区等国债重大水利项目立项周期较以往同类重大项目缩短了1-2年。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协调解决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对于符合前期工作经费支持范围的水利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使用前期工作经费。同时紧紧把握国家宏观投资政策的走向,积极申报符合国家财政支持的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

感谢您对河南水利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202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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