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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水利厅 成文日期 2025年8月13日
标  题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33064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字号 豫水资函〔2025〕52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33064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单位:办公室(审计处)

时间: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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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13306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河南省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以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为契机 进一步加强我省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提案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在广泛征求住建、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答复如下:

一、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情况

我省作为全国第二批9个省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之一,自2017年12月1日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税收在促进水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方面的作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水利厅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联合财政、税务等部门开展水资源普查,对2014年以来的水资源费征管情况进行摸底,澄清河南省水资源底数,根据税费平移原则拟定了河南省水资源税税额标准。先后出台了《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等18个指导文件,提供规范的政策指导和操作指引,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省水利、税务部门在全国试点省份中率先开发建设“水资源税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水利和税务部门之间信息即时传递保障了征管平稳过渡,提高了纳税申报准确性。改革期间,水资源税改革平稳顺畅,水资源治理力度持续加大,用水结构合理调整,纳税人节水意识明显增强,特种行业用水方式逐步转变,促进了全社会节约用水和地下水综合治理。

2024年10月,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24〕28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自2024年12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办法》对水资源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税收优惠等作出了规定,并授予省级政府一定的税政管理权限。省财政厅、水利厅和税务局结合我省实际,在保持税制连续性和稳定性前提下,统筹考虑全省水资源现状和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于2025年1月7日公布了《关于明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告》(河南省财政厅通告2025年第1号),明确了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和政策。强化分类调控,注重区域衔接,通过区分地下水和地表水、区分取用水行业、区分市县来分类设置差别税额,构建了差异化的税款征收体系。为深化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提供坚实支撑,2月11日联合印发《河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豫税发〔2025〕3号),建立水资源税征收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深入推进水资源税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提升用水企业节水意识,每年3月31日前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税务局公布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名单,2025年度对我省8家企业减征水资源税

二、我省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我省采取了水源置换、引水补源、水井封填、节水灌溉等一系列措施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和监管。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初期的2013年相比,2024年全省供水总量中地下水占比从57.69%下降到40.00%,地下水年开采量减少53.1亿立方米,下降38.26%。在与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第一年2018年相比,地下水开采量减少30.36亿立方米,下降26.16%。

(一)加强政策制度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下水超采治理问题,2015年1月省政府公布了全省地下水禁限采区范围,明确了地下水管理措施。2018年9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加快水源置换工程建设,压减地下水开采总量。2022年2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到2025年,全省力争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0.61亿立方米,地下水水位降幅总体趋缓。2022年11月省政府颁布《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对地下水管理和超采治理作出系列规定。经省政府同意,2024年1月省水利厅印发《河南省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明确了各省辖市和县级区域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控制目标,以及地下水取水计量率、监测井密度、灌溉用机井密度管理指标。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省水利厅连年开展地下水监督检查,并会同公检法司联合执法,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取水行为。从2021年5月开始,逐月通报各地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情况,推动落实地下水超采治理措施。2023~2024年省水利厅组织22个事业单位,采取线上排查、线下抽查等形式,对地下水开采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发现问题采取一市一单形式印发各地督导整改。对地下水水位下降幅度较大的地市,采取集中会商、现场检查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导。

(三)推进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总体方案》,我省2015~2020年开展了城区地下水压采工作,2021年将地下水压采重点转向农村地区。到2024年底各地累计压采地下水11.48亿立方米,封填机井1.49万眼,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压采任务。

(四)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18~2024年全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43.4亿元,选择59个县(市、区)组织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累计压采地下水3.42亿立方米。2025年计划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47亿元,选择21个县(市、区)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同时,从2020年起,各地积极探索农村供水“四化”(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新路径,加快推进城乡水源置换。到2024年全省已有60个县(市、区)实施了农村供水“四化”,1000万农村居民用上了地表水。

(五)开展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为及时掌握地下水动态情况,2015年以来我省以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一期)实施为契机,实施地下水自动监测站网规模化、系统化建设。目前,全省共有地下水监测站3209处(包括自然资源部门),其中水利系统地下水监测站已达2337处(人工监测井1384处、自动监测站953处)。自动监测站每天监测6次,人工监测井每月监测6次。计划再新建设地下水自动监测站862处,全省人工地下水监测站将逐步停止观测。

(六)开展地下水核查登记。2010~2013年组织开展水利普查,全省地下水井1355万眼。结合普查情况,2020年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规模以上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全省日取水量大于20立方米的水井134.96万眼,其中,农业用水129.55万眼,非农用水5.41万眼。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经多年努力,全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省地下水超采治理逐年向好,年开采总量已低于国家控制指标。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区域间地下水治理进展不平衡,加上新增了一大批以地下水为主的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部分区域地下水超采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发挥水资源税调节作用,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将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河南省水资源刚性约束条例》立法;报请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河南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推进河南省用水定额修订发布,制定出台《河南省落实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开展“十五五”用水双控指标优化设置研究,健全省市县三级用水总量管控体系;科学确定“十五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确定流域区域可用水量,加快完成跨行政区的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明晰区域初始水权。全省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60.725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用水量控制在101.4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36.7立方米以下。

(二)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组织编制《河南省“十五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深入推进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及南水北调受水区全面节水,推动落实农业节水灌溉、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政策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禹州市水预算管理试点建设,积极探索可复制推广的水预算管理模式,争取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组织编制《河南省非常规水利用规划》,建立非常规水综合利用项目滚动储备机制,不断拓展非常规水利用领域和规模,夯实“第二水源”战略基础。承办第五届中国节水论坛,汇聚更多节水工作新理念、新方案、新技术,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和内生动力。

(三)加强取用水监管。一是落实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二是开展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扩大取水口在线计量覆盖面。三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库建设工作。四是持续针对洗车场取用水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在全省范围内以城市(含县城)为单元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依法查处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洗车场取水、用水秩序。

(四)深入推进水资源保护。一是推进水资源分区管理,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提出河南省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名录成果。二是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按照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推进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划定,严格地下水分类管理。全面推进我省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确保按期完成南水北调受水区非城区、“十四五”重点区域地下水压采目标和任务。做好新一轮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和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加大地下水资源保护力度。

(五)发挥水资源税的调节作用。一是持续开展工业用水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纳税人认定工作,提升用水企业节水意识。二是充分发挥财政、税务、水利等部门行业监管优势,深化信息互换,实现多部门涉税涉水信息实时共享。三是创新部门协作的方法和举措,探索开展联合执法,构建职责边界清晰、齐抓共管的水资源共治新模式。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8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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