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危险源 辨识及隐患排查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的通知》(水监督〔2022〕15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我厅会同有关单位,拟定了《农村供水工程危险源辨识及隐患排查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此清单开展好农村供水工程危险源及隐患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
附件:农村供水工程危险源辨识及隐患排查清单(试行)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