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性整改任务第十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发布单位:水文水资源管理处

时间: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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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牵头的河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性整改任务第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农业超采地下水问题突出。河南省2019年地下水开采量112.5亿立方米中,农业灌溉用水占半数以上。赵口引黄灌区等17个取水灌区存在超量取水行为,2019年下达取水计划共18.4亿立方米,实际取水22.1亿立方米,超计划取水约20%。省农业农村部门和省水利部门推动灌溉用地下水压采不力,应于2020年年底完成的三义寨、漳南2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仍在建设,安阳市滑县井灌区高效节水改造项目也未完成。目前全省超采区总面积达4.44万平方公里,已形成安阳—鹤壁—濮阳—新乡、武陟—孟州—温县、杞县—通许等三大平原区浅层地下水漏斗区,2019年地下水平均水位较2016年下降0.67米。

二、整改措施

水利部门整改措施:(一)加强水利与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引黄灌区超计划用水问题排查,以引黄灌区、地下水漏斗区为重点,采取水源置换、引水补源、节水灌溉等工程措施,以及加强地下水监管、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非工程措施,推进地下水综合治理。(二)加强水利部门、河务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完善年度用水计划申报与监管机制。(三)加快解决影响三义寨、漳南2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的问题,增加机械和人员,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排查治理。经核实,17个灌区超计划取水,是指超过了依据《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实施的水量调度计划。黄河水量调度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1年已开展引黄灌区超计划用水问题排查。近期对17个灌区近3年水量调度及用水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明确黄河取用水管理有关问题解决意见的请示>的意见》,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环境而实施的应急取水,不属于超计划取水。扣除应急用水量后,近3年各灌区取用水量均不超年度水量调度方案计划量。积极开展地下水超采治理。自2021年以来,先后印发了《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河南省地下水管控指标方案》等,指导地市实施高效节水、水源置换、河道补源等工程措施,同时,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与2021年相比,2023年全省地下水开采量减少9.16亿立方米。

(二)积极与省黄河河务局进行沟通协商,2021年9月24日省水利厅与黄河河务局共同组织相关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管理单位进行了座谈,对用水计划申报进行了安排部署,避免出现数据不一致和超计划用水问题。11月3日至5日,省水利厅组织人员到濮阳市、新乡市水行政管理部门、灌区管理部门调研,加强黄河水量调度管理,规范用水计划申报与监管机制。

(三)督导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漳南灌区、三义寨灌区年度工程均于2021年11月底前完工并验收。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向河南省水利厅反映。

联系人:李森

联系电话:0371-65571272

电子邮箱:2537571045@qq.com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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