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 安全防护设施)
一、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某大型输水工程现场,倒虹吸管身临边部位长约8.00m、高约2.00~3.50m,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杆;隧洞内人行通道与施工运输通道之间的安全防护栏杆高0.77m,不满足不低于1.20m的规范要求。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 714—2015)第3.2.2条的规定。(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该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隐患编号SJ-J01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 714—2015)
3.2.2条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栏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材料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管横杆及立柱宜采用≥φ48.3 mm×3.6mm 的钢管,以扣件或焊接固定。
钢筋横杆直径不应小于 16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 20mm,宜采用焊接连接。
原木横杆梢径不应小于 7.00c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 7.50cm,用不小于12 号镀锌铁丝绑扎固定。
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 7.00c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0cm,用不小于12号镀锌铁丝绑扎,至少 3 圈,不得有脱滑现象。
2 防护栏杆应由上、中、下三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不低于1.20m,栏杆底部应设置不低于 0.2m 的挡脚板,下杆离地高度为 0.30m。坡度大于 25°时,防护栏应加高至1.50m,特殊部位必须用网栅封闭。
3 长度小于 10m 的防护栏杆,两端应设有斜杆。长度大于 10m 的防护栏杆,每10m 段至少应设置一对斜杆。斜杆材料尺寸与横杆相同,并与立柱、横杆焊接或绑扎牢固。
4 栏杆立柱间距不宜大于 2.00m。若栏杆长度大于 2.00m,必须加设立柱。
5 栏杆立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泥石地面固定时,宜打入地面 0.50m~0.70m,离坡坎边口的距离应不小于0.50m。
2)在坚固的混凝土面等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栏杆柱焊接;采用竹、木栏杆固定时,应在预埋件上焊接 0.30m 长∟50×50 角钢或直径不小于 20mm 的钢筋,用螺栓连接或用不小于12 号的镀锌铁丝绑扎两道以上固定。
3)在操作平台、通道、栈桥等处固定时,应与平台、通道杆件焊接或绑扎牢固。
6 防护栏杆整体构造应使栏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 1kN 的外力时不得发生明显变形或断裂。在有可能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的处所,栏杆应专门设计。
倒虹吸施工现场
隧洞
隧洞内防护栏杆
二、部分施工现场临空面无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某大型灌区工程现场,分水闸启闭机房楼层高3.70m,楼梯间和二层平台的临空面均无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节制闸一层平台高3.20m、二层平台高6.40m,楼梯间和一层、二层平台的临空面均无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 398—2007)第3.1.8条和第3.1.9条的规定。(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该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隐患编号SJ-J01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 398—2007)
3.1.8条 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口等危险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应采取加盖板或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
3.1.9条 临水、临空、临边等部位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2m的安全防护栏杆,下部有防护要求时还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2m的挡脚板。
分水闸楼梯间临空面无防护 分水闸二层平台临空面无防护
节制闸楼梯间临空面无防护 节制闸一层和二层平台临空面无防护
三、安全防护栏杆设置不规范
某大型供水灌溉工程现场,节制闸两岸翼墙、交通桥及各桥墩顶,泵站基坑、倒虹吸基坑等临边防护栏均缺1道横杆,且未安装斜杆;枢纽工程节制闸交通桥上游侧 1#、26#闸室墩顶防护栏局部挡脚板缺失;泵站试验桩基坑深度约 3.0m,基坑临边无防护栏和安全警示标识,倒虹吸箱涵工作桥两侧防护栏高度约 0.60m,缺 2 道横杆。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 398—2007)第 5.2.3 条、第 5.2.4 条、第 5.3.13 条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 714—2015)第 3.2.1条、第 3.2.2 条的规定。(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该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隐患编号SJ-J01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 398—2007)
5.2.3条 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排架、脚手板、通道、马道、梯子和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作业。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平台,应铺设固定脚手板,临空边缘应设高度不低于 1.2m 的防护栏杆。
5.2.4条 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他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面应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5.3.13条 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应搭设防护栏杆、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 714—2015)
3.2.1条 高处作业面(如坝顶、屋顶、原料平台、工作平台等)的临空边沿,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3.2.2条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栏杆应符合以下规定:2 防护栏杆应由上、中、下三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不低于 1.20m,栏杆底部应设置不低于 0.2m 的挡脚板,下杆离地高度为 0.3m。
倒虹吸工作桥防护栏缺少横杆 枢纽工程交通桥26#闸室顶防护栏缺挡脚板
枢纽工程节制闸翼墙防护栏缺横杆 泵站试验桩基坑临边无防护栏
四、出入口上部有施工作业的通道未设防护棚
某大型灌区工程现场,总干渠3#隧洞洞长 862m,为城门洞形状,断面3.5m*5.14m,正在进行混凝土衬砌施工。现场检查发现,该隧洞进口未设防护棚。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第 3.3.6 条的规定。(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该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隐患编号SJ-J01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 714—2015)
3.3.6条 排架、井架、施工用电梯、大坝廊道、隧洞等出入口和上部有施工作业的通道,应设有防护棚,其长度应超过可能坠落范围,宽度不应小于通道的宽度。当可能坠落的高度超过 24m 时,应设双层防护棚。
总干渠 3#隧洞进口未设防护棚
五、爬梯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某大型引调水工程现场,泵站电机、水泵工作井最大井深6.22m。经查,上述工作井爬梯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GB 4053.1-2009)第5.3.2条的规定。(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年版)》,该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隐患编号SJ-J0010)。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GB 4053.1-2009)
5.3.2条 梯段高度大于3m时宜设置安全护笼。单梯段高度大于7m时,应设置安全护笼。当攀登高度小于7m,但梯子顶部在地面、地板或屋顶之上高度大于7m时,也应设置安全护笼。
简易爬梯未设防护笼
简易爬梯未设防护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