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组织《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培训
12月25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7号)宣贯培训会议,水利工程建设处处长陈文舟主持会议。
会议邀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主要起草人、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中心主任戚世森,从《规定》修订的必要性、修订过程、修订的主要思路及条文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解读。此次培训对提高我省建设管理队伍的思想认识和政策水平,推动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起到了良好作用。
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将学习新规定作为提升工作效能、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确保各项要求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将质量事故预防、报告、处理各环节要求嵌入操作规范,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预防和查处力度;要加强培训,广泛宣传,确保水利工程参建单位人人知晓、人人掌握,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水利局及省重点项目法人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共310人次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