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禹门河、鸭河口、石门、将军岭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续期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续期工作的通知》和《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细则》(国际函〔2024〕13号)等文件要求,河南省水利移民事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洛宁县崇阳、禹门河水电站,南阳市鸭河口水电站,西峡县石门水电站,内乡县将军岭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续期换证材料进行了审核。专家组认真审查相关材料,认为上述水电站得分符合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标准,拟通过续期审查,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申诉或举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线索。
联系人:王超烽
电 话: 0371-6505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