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河南省河道非法采砂价值认定和危害防洪安全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水利厅组织起草了《河南省河道非法采砂价值认定和危害防洪安全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于2024年8月16日前反馈至河南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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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