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22号建议及办理结果

发布单位:办公室(审计处)

时间: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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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

        1,022 号


关于支持焦作市实施海河源头综合治理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事件趋多趋频趋强,水旱灾害呈现“极端性、复杂性、不确定性”等特点,海河流域三年间两次发生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焦作市是河南省海河流域的重要源头,发源于太行山区的大沙河及其多条支流流经主城区,汛期洪水主要以上游山洪为主,源短流急、来猛去速,特殊的地形地貌,加之河道上游控制性工程少、拦蓄能力不足,对焦作城区防洪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11月赴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强调,大涝大灾之后,务必大建大治,大幅度提高水利设施、防汛设施水平。焦作市结合新一轮城市防洪规划修编,立足流域整体,按照“上拦、中疏、下排、适当滞蓄”的总体思路和工程布局,通过海河流域卫河上游新规划桥沟、六股涧、白马门、龙寺、圆融、周庄等一批中小型水库项目,对海河源头进行综合治理。一是有助于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2023年,海河流域5地市在省人大指导下完成协同立法,推动卫河流域共治共管。作为上游源头地区,焦作市实施海河源头综合治理,可与下游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形成合力,减轻新乡、鹤壁、安阳等地区的防洪压力,充分发挥防洪效益。二是有助于推进河南水网体系建设。根据《河南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海河流域要通过新建一批、扩容一批大中型水库工程,增强洪水调蓄能力。焦作市实施海河源头综合治理,构建河南水网洪水调蓄节点,有利于推动市县水网与省级水网融合衔接,为郑州都市圈等重点区域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提供水安全保障。三是有助于提升城市防洪减灾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方案的通知》要求,焦作市应按照城市防洪工程等别Ⅱ等设防。实施海河源头综合治理,可有效拦蓄山区洪水,为实现规划城市设防标准提供项目支撑,保障城市防洪安全。

建议:省级层面加强海河流域系统治理,对焦作市推进海河源头综合治理给予支持和指导,争取将我市谋划项目纳入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等国家、省级层面上位规划,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保障,以完善全省海河流域防洪减灾工程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河南省水利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2号建议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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