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推“河湖长+检察长” 共护河流生态环境

发布单位:河长制工作处

时间: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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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助力河流生态环境保护,4月2日,鄢陵县河长办联合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开展巡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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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干警与县河长办工作人员来到鄢陵县清流河南坞镇河段,实地查看了河流水域环境、河流水质及河流日常管护情况,通过无人机对围垦种植和倾倒垃圾问题进行重点巡查和取证。巡河过程中,检察干警与县河长办同志就如何落实落细“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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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鄢陵县河长办和县检察院将深化协作机制,依法能动履职,严厉打击“围垦种植”“非法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法治宣传,多层次、多方面、多形式落实好此项工作,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许昌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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