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开封市各县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河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宣贯活动

发布单位:农村水利水电处

时间: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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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托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七届“中国水周”,开封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河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集中宣贯活动。

  《河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23年11月2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3月1日正式实施。它是河南省第一个针对农村供水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办法》共七章、四十条,对农村供水管理的责任划分、违法处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通过宣传册、彩页、条幅等形式扩大群众认知度。同时,现场工作人员耐心讲解《办法》内容和农村用水、节水小知识,热情解答群众疑问,气氛十分热烈。

  《办法》的宣传主要对象是农村,实现从社区到村头、从村委到家庭、从家庭日用品到厨房小围裙都烙上农村供水的印记。

  《办法》的出台是水利系统的一件大事,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农村供水管理工作步入了有法可依、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走在全国前列;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从源头到龙头”的运行管理体系,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三是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高度对农村供水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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