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洛河李邵防洪排涝站及引退水渠建设项目开标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9:00(北京时间)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伊洛河李邵防洪排涝站及引退水渠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巩水公开-2023-3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黄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7.79
投标报价:12414196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任项目经理:田永轩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202320240138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190001097
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封黄河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2.59
投标报价:12514298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任项目经理:邢桦楠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200620080423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170000135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安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6.65
投标报价:12511809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任项目经理:邵平安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202020210623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00348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8日(不少于3天)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利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巩义市水利局
电 话:0371-56905158
邮 箱:gyssljjgk@126.com
传 真:/
邮 编:451200
地 址:巩义市东区健康路108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371-6415210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雪丹
电 话:13526427971
传 真:/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