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20240160:伊洛河李邵防洪排涝站及引退水渠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单位:巩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时间: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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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洛河李邵防洪排涝站及引退水渠建设项目开标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9:00(北京时间)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伊洛河李邵防洪排涝站及引退水渠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巩水公开-2023-3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黄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7.79

  投标报价:12414196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任项目经理:田永轩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202320240138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190001097

  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封黄河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2.59

  投标报价:12514298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任项目经理:邢桦楠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200620080423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安B20170000135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安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6.65

  投标报价:12511809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任项目经理:邵平安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202020210623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00348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8日(不少于3天)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利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巩义市水利局

  电  话:0371-56905158

  邮  箱:gyssljjgk@126.com

  传  真:/

  邮  编:451200

  地  址:巩义市东区健康路108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371-6415210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雪丹

  电  话:13526427971

  传 真:/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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