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邓州市刁河九龙镇半店至高集镇杨庄村段治理工程已由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邓发改审批【2023】146号(项目代码:2309-411381-04-01-74084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邓州市水利局(邓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湍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邓州市刁河九龙镇半店至高集镇杨庄村段治理工程;
2.2 项目编号:E4113000085003816001
2.3 资金来源:国债+地方配套资金;
2.4 建设地点:邓州市境内;
2.5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河道整治、道路、叠梁闸及管理工程等;
2.6 招标控制价:3301.1万元
2.7 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工期要求/监理周期:
监理标段: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施工标段:24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2个标段。
监理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及保修期监理;
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堤防、河道整治、道路、叠梁闸及管理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段: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3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至少为5人以上(含总监)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构成中须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2 施工标段:
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4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并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5 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委托代理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 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执业单位为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
3.6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或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
3.7 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8 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3.9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11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邓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市场主体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备案通过,并对外公示。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 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已实现互认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证书 CA 数字证书,凭其完成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及联系电话详见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免缴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6日8时00分至2024年3月2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陆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119.3.173.167/20630036/103_module/1001_main/1001_main_index.html?ORGID=411381)
5.3 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交易系统客服电话:17337179764/18137798463。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2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邓州市水利局(邓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邓州市雷锋西路29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7-621287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湍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邓州市文化路与滨河路交叉口263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7-67095668
行政监督部门:邓州市水利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381006032265W
电 话:0377-62687988
地 址:邓州市雷锋西路2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