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监督管理,提高项目法人履职能力,规范项目法人履职行为,强化项目法人首要责任,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编制了《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编制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水利部印发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52号令)及《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我厅高度重视,组织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按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强化项目法人履职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对水利部等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分解,编制完成了,符合我省工作实际的《管理办法》。
二、编制原则
(一)依法编制
编制《管理办法》的条款内容,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制度性文件赋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范围内。
(二)结合实际
编制过程中,我厅充分征求了厅领导、机关处室、各省辖市水利局的意见,并结合实际吸纳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力争使《管理办法》更加具有操作性和实践性。
(三)方便操作
《管理办法》编制过程中,既考虑水利工程实际的需要,又充分兼顾行业强监管的要求,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优化项目法人组建层级,明确项目法人职责权限,以便于严格监督管理的同时,兼顾客观实际需要。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五章:总则、项目法人组建、项目法人职责、项目法人监督管理、附则,共三十二条。
第一章 总则,规定了《管理办法》出台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监督管理权限等内容,并对项目法人进行了定义。
第二章 项目法人组建,明确了项目法人组建的层级、原则等,并对项目法人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 项目法人职责,明确了项目法人自身承担的主要职责以及对其它参建单位的监管职责。
第四章 项目法人监督管理,明确了项目法人监督管理的方式以及相对应的奖惩制度。
第五章 附则,明确了实施时间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