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关于领取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单位:水利工程建设处

时间: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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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证书即日起开始发放,具体名单见附件,请有关人员按照以下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一、领证条件

  本人领取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人领取的,提供代领人和被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被代领人委托书。

  二、领证时间

  2024年2月27日至3月8日(节假日除外)为集中领证时间。

  领取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三、领证地点

  河南省水利厅(郑州市纬五路11号)925室。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人社厅发〔2023〕16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交有关部门回收销毁。

  

       附件: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证书现场领取人员名单.xlsx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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