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南阳市示范区段)
二、项目编号:N4113011301000509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第1标段资格要求:
3.1.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格,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现变更为:
3.1.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原招标公告3.2 第2标段资格要求: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3.2.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
3.2.6投标人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其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2.7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2.8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联合体成员任一方,由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3.2.9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5)联合体投标报名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即可。
3.2.10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现变更为:
3.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3.2.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上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
3.2.6投标人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其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2.7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2.8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3.2.9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联合体成员任一方,由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3.2.10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5)联合体投标报名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即可。
3.2.11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凡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发布变更公告的媒介:
本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南阳市迎宾大道6号
联系人:聂立林
电话:13938977010
招标代理机构: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迎新路499号坤颐商务中心1、2、3栋N单元13层1310房
联系人:寻乐
联系方式:18103770373
监督机构: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联系人: 郭家煜
电话:0377-6116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