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刘庄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方城县澎河铧尖河村—军章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及方城县甘澧河东黄泥河村至刘庄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招标项目已由方城县水利局以方水〔2023〕110号和方水〔2023〕1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方城县水利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一本商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方城县澎河铧尖河村—军章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及方城县甘澧河东黄泥河村至刘庄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2.2项目编号:JS-G-20240130-013
2.3建设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2.4建设地点:方城县。
2.5招标内容:
方城县澎河铧尖河村—军章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1、河道清淤长度6.31km,2、新建护坡5.721km,3、新建标示牌1座。4、警示牌74座等。
方城县甘澧河东黄泥河村至刘庄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1、河道清淤长度0.85km,2、新建护坡10.56km,3、新建标示牌1座。4、警示牌67座等。
2.6设计服务范围:施工详设(地质补充勘察、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等,并进行技术交底、工程派驻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的编制,工程验收及报审工作的配合工作。
2.7勘察设计周期: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延伸至工程施工结束,施工详设(包括施工图纸)、预算及工程量清单要求在初步设计批复及投资计划下达后按上级要求期限内完成。
2.8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部门对地形测量、地质勘察、工程规划设计、环保编制等要求的有关规定标准,并通过专家评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标段
第 1 标段:方城县澎河铧尖河村—军章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及方城县甘澧河东黄泥河村至刘庄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 投标人近三年度(2020、2021、2022)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5、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的为准),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
8、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10、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1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若因网络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远程异地评标无法开展时,招标人报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改为当地评标,在主场补抽评标专家,并在主场进行评标。
注: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投标人不再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故本项目对原件不审核,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得分项中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以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主体库信息(https://ggzyjy.nanyang.gov.cn/tpfront/CustomQyInfo/QyInfo.aspx),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缴纳
4.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不接受其它形式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主体库入库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注册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企业办理主体库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主体库会员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系统中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上午9:00至2024年2月20日9:00。投标企业即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4.4.1 凭CA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4.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无
4.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绑定
4.6.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
4.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4.6.3采用银行转账: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上午09:00(以投标保证金绑定成功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与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库中录入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一致,请及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3)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该回执单和银行转账凭证共同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的依据。
(4)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成功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缴费、无法成功绑定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信息,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或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中查询。
(6)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但未成功绑定的,投标人须带相关资料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股申请退款;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且绑定成功的,由项目负责股室按相关流程退回原缴纳账户。
(7)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03010101421000584
行 号:320513400012
4.6.4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
(1)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主体库内填写的银行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系统“参与投标”中选择“保函办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会员操作手册”。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成功开具并查询到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后续招投标活动。
4.6.5 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方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6.6 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 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注册会员、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绑定保证金、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09时0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加密上传。
5.4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40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解密时长,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水利厅》《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网站上同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方城县文化路东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0202925
监督部门:方城县水利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14113220060176986
地址: 河南省方城县县城体育馆西侧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565759201
招 标 人:方城县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河南省方城县县城体育馆西侧
联 系 人:韦先生
联系方式:13782059199
名称:河南一本商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仲景路长安一号写字楼C座4楼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1593642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