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获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考试报名条件,对全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考后资格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布,同时就证书获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结果
经核查有2人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名单见附件),请按以下要求补充提供核查材料,核查通过人员不再公示。
(一)补充核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二)补充核查方式
1.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请在补充核查期间将补充核查材料发至指定邮箱进行资格核查,本次核查是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最后一次考试资格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2.请将核查材料分别扫描后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为:姓名+本人手机号)发送至电子邮箱zzpjz8@126.com。
3.联系电话:0371-65571220。
(三)补充核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3.已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证书获取
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均由国家制发。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制发、邮寄等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规定时间点执行,请耐心等待。电子证书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证书下载”查看下载。纸质证书可通过邮寄或现场两种方式进行领取,邮寄领取方法见下文。
(一)预约范围
在我省报名参加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标准、考后资格核查合格,依规可以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预约时间
预约期为即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逾期不申请,不再受理邮寄申请。
(三)预约办法
通过支付宝搜索“豫事办”小程序,在“服务随行-人社服务-证书邮寄补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邮寄”栏目申请证书邮寄,或微信搜索“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在网上服务栏目申请预约邮寄。详情请查看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证书办理—服务指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证书预约邮寄指南”。
(四)注意事项
1.自愿选择证书邮寄或现场领取,同一本证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一经选择不得更改。
2.选择证书邮寄服务的,默认遵守证书邮寄服务的相关条款。由中国邮政提供邮寄服务,产生的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3.请认真填写收件人信息,由于申请人填写的信息有误或收件人无法联系等,造成证书投递失败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结果。
4.申请人可以自行指定收件人,收件人签收或收件人指定的方式签收,均视为申请人签收。
5.为防止误领、冒领他人证书,只能预约邮寄本人证书。
6.目前证书尚未完成印制和送达我省,订单申请成功后,订单状态会显示为“处理中”。待证书运达我省且预约期满后,我们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订单证书寄出工作,请耐心等候。
7.在预约期内不选择证书邮寄的,请关注后期省水利厅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附件: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及预约邮寄人员名单.xlsx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