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河南省前坪水库建设管理局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河南省前坪水库工程数字孪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前坪水库工程数字孪生项目;
2.2项目概况:结合前坪水库工程现有信息化基础,围绕前坪水库防洪四预、安全运行管理、发电站管理等核心业务构建前坪数字孪生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建设具有预报、预警、 预演、预案功能的前坪水库数字孪生项目。
2.3招标范围:前坪水库数字孪生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1.水文、视频等监测数据整合接入;2.数字孪生平台构建:数据底板、模型库和知识库等;3.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水库四预、安全预警系统等;4.支撑保障体系建设:软件、硬件等环境建设;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历天;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质保期:项目验收之日开始1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信用情况:
(1)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2)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管理操作手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请于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1日,凭CA密钥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补遗书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郑州市经二路12号)。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hnggzy.net,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交纸质标书,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5.3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和《河南省水利厅》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前坪水库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万通街72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9-68253018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黄河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财信大厦14层项目五部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65933584
电子邮箱:zhaobiao05@126.com
监督部门:河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部门电话:0371-65571218(传真)
监督部门邮箱:sltzbb@163.com
监督部门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1号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