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关于2023年取水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等精神,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提高对取水户的事中事后监管水平,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厅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水办秘〔2017〕1号)和《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水政〔2020〕7号)要求,省水利厅于2023年12月21日-23日对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的省级审批取水户依法开展了随机检查,主要对取水户取用水情况、计划用水情况、计量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随机检查结果给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