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20230470:永城市洪碱河治理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单位:永城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时间: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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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城市洪碱河治理工程项目开标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永城市洪碱河治理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3-66中心编号:永公采【2023】094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监理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5.79

  投标报价:105195.73元

  质量:合格

  服务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李永强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210026595

  第二中标候选人: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69.54

  投标报价:106395.73元

  质量:合格

  服务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姚大翔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210002723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理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68.72

  投标报价:104195.73元

  质量:合格

  服务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刘晓光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210009088

  (二)施工一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永城市顺通水利工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0.19

  投标报价:6215537.45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蒋丽颖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8183577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80000708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66.34

  投标报价:6216950.22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黄绍霞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8338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00341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祥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61.25

  投标报价:6217313.85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王俊伟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9204765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200000900

  (三)施工二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永城市顺通水利工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1.08

  投标报价:7179852.04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宋敬真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4145813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000126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66.49

  投标报价:7180926.21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黄绍霞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8338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00341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祥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61.74

  投标报价:7181333.45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王俊伟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9204765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200000900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永城市水利局

  电话:0370-5171685

  地址:永城市新城区中原路南段8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城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永城市新城区中原路南段8号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370-2713382

  代理机构: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2楼

  联系人:亓先生

  电话:0371-68638111,18703880281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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