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已由《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范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范发改〔2022〕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范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HXZB】20231162。
2.2 工程地点:河南省范县境内。
2.3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约7700万元。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物强化塘、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植物稳定塘、管理房、引水管网、提升泵房、景观绿化、道路等附属工程;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5 工期:第一标段(施工标段):12个月;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施工期及保修期
2.6质量标准:合格。
2.7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物强化塘、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植物稳定塘、管理房、引水管网、提升泵房、景观绿化、道路等附属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第一标段(施工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单位没有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为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7)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8)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开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如参与,其中标无效)(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查询结果最终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页)。
3.1.2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单位没有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5)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开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如参与,其中标无效)(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查询结果最终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6)投标人及其项目总监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合法途径)。
4.2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施工标段):叁拾万元;第二标段(监理标段):壹万元;
5.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5.3.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2月12日(填开标当天日期)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5.3.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5.4.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施工标段):叁拾万元;第二标段(监理标段):壹万元;
5.4.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的账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6.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6.5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 .pyggzy . com )(注: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范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址:范县新区文化街102号
联系人:宋增丽
联系电话:0393-5262718
招标代理单位: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香利
联系电话:0393-2060667 0371-86688490
行政监督部门:范县水利局建设管理与安全监督股
联系人:张伯荣
联系电话:0393-5269531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