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20230342:南阳市方城县汉山水库淹没区袁店水厂改建工程1标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南阳豫资汉山水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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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方城县汉山水库淹没区袁店水厂改建工程1标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农经【2022】6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阳豫资汉山水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方城县汉山水库淹没区袁店水厂改建工程1标

  2.2项目编号:JS-G-20231108-80

  2.3建设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袁店乡

  2.4项目概况:方城县汉山水库淹没区袁店水厂改建工程建设地点为方城县袁店乡。方城县汉山水库淹没区袁店水厂改建工程建设目标和任务是解决因汉山水库建设影响的袁店水厂18980人的供水保障问题,其中水库建设及淹没影响的袁店乡尚台村、袁店村北坡、沈庄村、朱园村共计3538人,水厂原供水范围的剩余村庄13746人,尚台村剩余杨楼、秦沟、小刘庄、高沟、尚台和刘岗自然村共计1696人。总体建设任务为新建大口井4眼、机井1眼、供水站1座(管理房39.33m2、清水池1座)、压力罐1套、输水管道1080m、配水管网14750m,配套水泵、闸阀、水表、加压泵等。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工程等级为Ⅲ级,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工程防洪设计标准10年一遇。工程设计年限为15年。

  2.5招标范围:总体建设任务为新建大口井4眼、机井1眼、供水站1座(管理房39.33m2、清水池1座)、压力罐1套、输水管道1080m、配水管网14750m,配套水泵、闸阀、水表、加压泵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7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从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2.3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3投标人近三年度(2020、2021、2022)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的为准),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

  3.7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8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9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11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 不接受其它形式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市场主体库入库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注册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市场主体库会员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系统中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4.3.1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8:00至2023年12月5日上午09:00。投标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4.4.1投标企业凭CA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4.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无

  4.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绑定

  4.6.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

  4.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玖万元整(¥90000.00元);

  4.6.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上午09:00分(以投标保证金绑定成功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与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中录入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一致,请及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3)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该回执单和银行转账凭证共同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的依据(详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绑定及电子保函办理操作手册》:(http://ggzyjy.fangcheng.gov.cn/hyczsc/7526.jhtml)。

  (4)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成功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缴费、无法成功绑定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信息,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中查询。

  (6)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但未成功绑定的,投标人须带相关资料向中心财务股申请退款;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且绑定成功的,由项目负责股室按相关流程退回原缴纳账户。

  (7)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03010101421000584

  行 号:320513400012

  4.6.4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

  (1)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银行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系统“参与投标”中选择“保函办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会员操作手册”。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成功开具并查询到电子投标保函“正常履约”状态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后续招投标活动。

  4.6.5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方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6.6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注册会员、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绑定保证金、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加密上传。

  5.4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若因网络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远程异地评标无法开展时,招标人报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改为当地评标,在主场补抽评标专家,并在主场进行评标。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40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解密时长,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方城县文化路东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0202925

  监督部门:方城县水利局

  地址:南阳市方城县张骞大道大上海国际东侧约160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3220060176986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767286889

  招标人:南阳豫资汉山水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城关镇育才路91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方式:0377820933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孔明北路学府公寓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方式:037760556189/15617661103

  邮箱:28354577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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