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凤泉湖引黄调蓄工程灌区输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新乡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民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2023-0160(投资项目备案代码:2311-410700-04-01-519079)
2.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湖引黄调蓄工程灌区输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工程规模:凤泉湖引黄调蓄工程是全省167处调蓄工程项目之一,项目建成后,可改善人民胜利渠灌区下游10.3万亩耕地的灌溉用水条件。
为保证凤泉湖引黄调蓄工程早日发挥灌溉效益,拟开展凤泉湖下游灌区灌溉输水工程建设工作。
凤泉湖引黄调蓄工程灌区输水工程起点位于凤泉湖出水倒虹吸出水口,终点位于人民胜利渠东三干渠,沿线穿越东孟姜女河、S101、郑济高铁、京港澳高速、菏宝高速等。
建设内容:新建泵站、水闸、倒虹吸,管道敷设,现有渠道(含水闸、桥梁)改造以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工程投资约1亿元。
5.项目总投资:5390000.00元
6.标段划分:2个标段
7.招标范围:1标段: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及其他专项
(1)勘察设计:主要内容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各阶段的工程勘察设计、水保及环保勘察设计,数字化勘察设计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研发工作。
(2)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施设计各阶段的移民安置规划勘察设计(含实物调查大纲、实物调查报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征迁安置规划报告)。
(3)其他专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穿越铁路、国道、高速公路专项设计报告等)报告编制及技术服务工作。
2标段: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报告
8.工期要求:1标段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勘察设计及现场服务工作根据项目进度情况,按业主要求提交;后续服务周期至通过竣工验收。
2标段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初稿编制,初稿编制完成且资料齐全后2个月内取得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
9.质量要求:1标段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规定等,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协助建设单位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2标段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1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
4.1对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执行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2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3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主要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公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2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本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其他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 11 月 3 日08:30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4.售价:0元。
5.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8日8时30分;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八、联系方式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新乡市水利局:0373-2079606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新乡市水利局
地 址:新乡市卫滨区自由路81号
联 系 人:刘斌
联系电话:16638360052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民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97号台胞小区185号院
联 系 人:程永明
联系电话:1763003821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永明
联系电话:17630038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