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关于更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审批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更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审批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监督〔2022〕326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电子证照的通知》(办监督函﹝2022﹞1026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9月20日起,我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申领、延续、变更和注销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办理。
因近期河南政务服务网在运行过程中发现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对于有效期届满日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满未及时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的,系统将做出留存处理,请持证人员本人务必于2023年12月31日前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自2024年1月1日起,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证书自动失效,无法受理任何业务。
联系电话:0371-65821206
0371-65569537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