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20230266:南阳市方城县汉山水库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标和环境监测标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南阳豫资汉山水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3

点击数:


  1.招标条件

  南阳市方城县汉山水库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标和环境监测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阳豫资汉山水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方城县汉山水库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标和环境监测标

  2.2项目编号:JS-G-20230912-067

  2.3建设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袁店回族乡

  2.4项目概况:汉山水库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水库大坝和溢流堰消能防冲建筑物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5000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跨尾水渠大桥荷载标准按公路I级,桥梁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汉山水库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溢流堰、放空洞、输水洞。大坝采用“土质防渗体分区坝+溢流堰方案”的组合坝型,总长2140米。其中,土坝段长2036.5米,采用土质防渗体分区坝,最大坝高26.6米;混凝土坝段长103.5米,布置溢流堰、连接段、放空洞、输水洞等建筑物。

  2.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标:南阳市方城县汉山水库工程项目的水保全过程监测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等规范、规程要求,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布设监测点,开展施工期及恢复期的水土保持调查和监测工作,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整编,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总结报告(如工期超过3年,需编制监测年度报告)等,同时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监测结果需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标段:环境监测标:南阳市方城县汉山水库工程项目建设期和竣工验收后5年的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批复的《南阳市方城县汉山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等,主要任务包括:①完成工程环境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水质、污废水排放、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噪声、土壤、生态等监测;②提交各项监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监测取样时间、取样方法、监测方法、监测基础数据、评价结论和建议;③其他相关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标;

  第二标段:环境监测标;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为止;

  第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后5年(完成环境监测任务)为止;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要求

  3.1.1水土保持监测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均从事过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均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项目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均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③单位需具有必要的水土保持监测仪器、设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近三年(2020、2021、2022)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1.2环境监测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证书附表包含环境标准的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监测项目);

  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监测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境监测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均从事过环境监测工作(均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项目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均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④近三年(2020、2021、2022)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2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该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投标人不再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故本项目对原件不审核,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得分项中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以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市场主体库信息(https://ggzyjy.nanyang.gov.cn/tpfront/CustomQyInfo/QyInfo.aspx),接受社会监督。

  4. 招标文件获取和保证金缴纳:

  4.1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 不接受其它形式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市场主体库入库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注册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市场主体库会员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系统中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资料》。

  4.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4.3.1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8:00至2023年10月11日上午09:00。投标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4.4.1投标企业凭CA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4.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无

  4.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绑定

  4.6.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符合其中任一种即可)。

  4.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一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

  第二标段:伍万元整(¥50000.00);

  4.6.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09:00分以投标保证金绑定成功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与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中录入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一致,请及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3)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该回执单和银行转账凭证共同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的依据(详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绑定及电子保函办理操作手册》:(http://ggzyjy.fangcheng.gov.cn/hyczsc/7526.jhtml)。

  (4)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成功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缴费、无法成功绑定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信息,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中查询。

  (6)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但未成功绑定的,投标人须带相关资料向中心财务股申请退款;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且绑定成功的,由项目负责股室按相关流程退回原缴纳账户。

  (7)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03010101421000584

  行 号:320513400012

  4.6.4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

  (1)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银行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系统“参与投标”中选择“保函办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会员操作手册”。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成功开具并查询到电子投标保函“正常履约”状态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后续招投标活动。

  4.6.5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方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6.6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注册会员、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绑定保证金、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加密上传。

  5.4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若因网络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远程异地评标无法开展时,招标人报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改为当地评标,在主场补抽评标专家,并在主场进行评标。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40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解密时长,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网站上同时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方城县文化路东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0202925

  监督部门:方城县水利局

  地址:南阳市方城县张骞大道大上海国际东侧约160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3220060176986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767286889

  招标人:南阳豫资汉山水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城关镇育才路91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式:0377820933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孔明北路学府公寓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方式:037760556189/15617661103

  邮箱:2835457783@qq.com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