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我会团体标准工作,更好服务水利技术发展及满足会员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等法律及相关规定,我会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并经我会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即日起,我会正式启动团体标准工作,接受申请。欢迎咨询。
联系人:河南省水利学会秘书处 于慧慧 0371-65571355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