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564号建议及办理结果

发布单位:办公室(审计处)

时间: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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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

        564 号

别:农林水利

提出时间:2023-01-16

领衔代表:侯明森

团:鹤壁代表团

联系电话:

邮编:458030

通讯地址:

 

标题:关于支持南水北调中线鹤壁鱼泉调蓄工程开工建设的建议

 

以下三项为选填项:

1.本人对公开此建议的意见(没有意见视为同意公开)

☑公开全文□仅公开标题□不宜公开

2.此建议内容属于本人多年提出、尚未解决事项的情况(首次提出无需填写)

□2年□3年□3年以上

3.本人希望承办此建议的单位(没有意向无需填写)

 

大会秘书处处理意见:交省水利厅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说明:1.要一事一建议;2.建议正文请打印或用钢笔、毛笔书写清楚,勿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3.编号、分类及处理意见请代表不要填写;4.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一定要填写详细、清楚。


建议正文专用纸

 

关于支持南水北调中线鹤壁鱼泉调蓄工程开工建设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2014年建成运行到现在,由于沿线调蓄工程不足,一直没有检修,需要沿线布局调蓄工程。长江水利委员会专家在编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后续规划时,沿线布局了“5+5”调蓄工程,前5个是现有水库的连接,后5个需要新建,其中豫北唯一的就是鹤壁鱼泉调蓄水库。鱼泉调蓄水库不仅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完善功能、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还能极大提升豫北地区安全供水能力和生态建设水平,对于推动中原城市群协同发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南水北调中线鹤壁鱼泉调蓄水库(以下简称鱼泉调蓄水库)位于海河流域思德河上游鹤壁淇县黄洞乡鱼泉村附近,距南水北调总干渠左岸9公里,项目区水质为II类以上,地处深山区峡谷内,山势陡峭,不仅适宜建设大型调蓄工程,还可以结合调蓄工程建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现阶段规划总库容9.83亿立方米,为大(2)型水库,移民搬迁涉及鱼泉、黄洞、石老公、温坡、东掌、西掌6个行政村和黄洞乡政府,约6500人,估算总投资106亿元。

在省、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鱼泉调蓄水库前期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2020年6月,初步编制完成了鱼泉调蓄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征求了原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2020年12月,完成地质勘察,基本掌握了库坝区工程地质情况,地勘表明该地区具备良好成库条件。同时,对涉及的6个行政村建设现状进行3D航拍,初步暂停了6个行政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户口迁入等工作,征求了群众意愿并初步编制了移民搬迁安置方案和移民安置方式及地点选址等。三是2021年,该项目先后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十四五”时期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河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国家、省有关规划,以及“十四五”期间我省拟实施的25项重点水利工程。四是2022年7月,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纳入我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项目建设用地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目前,项目已通过水利部审核,初步纳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规划(2022年修编)》,正在与国家发改委对接,争取通过国务院南水北调后续建设领导小组批复;同时,正在编制抽水蓄能电站方案,该电站已正式纳入省抽水蓄能候选项目库,下一步省发改委能源局核准后,启动前期工作。

二、存在问题

鱼泉调蓄水库虽正式纳入国家、省相关规划,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尚未正式纳入《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2022年修编)》。二是项目法人筹备组尚未成立,后续工作无实施主体。三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完成编制,尚未组织技术评审,工程规模等指标没有确定。四是项目投资大,尚未确定资金筹措方案。

三、工作建议

成立由省领导牵头的省级层面鱼泉调蓄水库推进小组,一是帮助纳入国家相关规划。进一步争取国家层面支持,确保将其正式纳入《南水北调总体规划(2022年修编)》。二是帮助成立项目法人筹备组。帮助鹤壁市向南水北调集团等上级部门汇报,协商成立项目法人筹备组,专班跟踪推进,协调解决问题。三是帮助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南水北调总体规划修编批复后,督请南水北调集团和省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可研报告技术审查,确定工程规模等技术指标,推进要件办理,加快审查审批,促使项目早日立项。四是帮助确定资金筹措方案。帮助鹤壁市与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南水北调集团等上级部门对接,根据中央投资可能及支持方向等,争取对鱼泉调蓄水库给予资金支持,适当配套省级资金,帮助确定资金筹措方案,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64号建议的答复(豫水调函【2023】2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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