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20230197:漯河市澧河退水闸及人民路澧河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漯河城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漯河市水利局

时间: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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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澧河退水闸及人民路澧河桥工程施工已以漯发改城镇[2022]3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漯河城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漯河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澧河退水闸:采用开敞式水闸,水闸中心线与河道中心线垂直,控制段顺水流方向长26m,共5孔,单孔净宽12m,设计流量500m³/s,属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施工临时工程建筑物为4级;工作闸门采用卧倒门,卧倒门处堰顶高程55.00m。(2)人民路澧河桥:位于澧河退水闸上游,桥轴线与河道中心线正交,跨径组合为30+45+30m,共3跨,桥长105m,桥宽34.6m,双幅桥设计。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及招标补充文件全部内容。

  2.3 项目投资额:约1.4亿元。

  2.4 工期:6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2.6 质保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副经理要求:

  3.3.1

  (1)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拟派项目副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以上两项满足其一即可。

  3.3.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投标人应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项目副经理(如有)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5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进行信息公开。

  3.6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投标人应提供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8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之日起算)。

  3.9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dsj.luohe.gov.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3-7-17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8-7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s://ggzy.dsj.luohe.gov.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8-7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选择登录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dsj.luohe.gov.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若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联合体施工单位))须为该业绩中的联合体牵头人,若合同上不体现联合体牵头人和任务分工,可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由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河南省水利厅》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1):漯河城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玉兰大厦22楼

  招 标 人(2):漯河市水利局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淮河路4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95-6169976

  代理机构:河南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和光街10号

  联系人:刘静 崔园园 林晓燕

  联系电话:0395-5671709 15139542810 18539513523

  8.监督投诉部门

  监督单位:漯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5-561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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