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强力推进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鹤壁市防汛暨四水同治部署会工作安排,经鹤壁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为贯彻《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要求,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鹤壁市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排查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打破部门壁垒,建立了水利、公安、城市管理、商务服务、环保、住建等市直单位及县区(管委)的工作协调组,实现信息互通、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共同发力,抓好非法取用地下水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格局。同时,市水利局加强人员配备,组建了四个整治督导工作组,分片包区深入镇街企业开展指导和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加强措施保障。为全面整顿和规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秩序,切实做到取水必许可、用水必计量、计量必准确、缴纳水资源税必到位、违法取水必查处,创新管理手段,联合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全市取水和排水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为加强水资源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扎实推进全市水资源监管向科学化规范化转变。
三是广泛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宣传栏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普及地下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群众节水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发现并上报身边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营造节水爱水护水良好社会氛围。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整治取用水企业80多家,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下一步,将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快查快整”,建立非法取用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限期整改到位,不断巩固整治成效,形成依法取水、违法必究、综合整治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