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2022年农村供水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批)项目开标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09时00分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不见面开标室(二机位)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2022年农村供水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批)项目
项目编号:巩水公开-2023-2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施工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林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8.36
投标报价:2677300.85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安璐璐
建造师注册号:豫 24118194155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 B(2020)0013184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中鑫创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0.40
投标报价:2684517.18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袁刘伟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6160723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8)SZ0002978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九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0.16
投标报价:2687079.97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连炳旭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8183322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9)0000570
(二)施工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诚之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1.44
投标报价:2731025.67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韩双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6169460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7)0134129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源达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69.68
投标报价:2755033.70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路静华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6733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1011
第三中标候选人:盛发建设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67.90
投标报价:2738055.57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康翼朋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8194140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20)0001867
(三)施工三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竣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6.57
投标报价:2460115.55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李孟阳
建造师注册号:豫 24120219601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 B(2023)000312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敢为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0.52
投标报价:2460966.11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邹铁群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7204944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 B(2021)00021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卓盛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67.60
投标报价:2461551.45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王莹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4145787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655
(四)施工四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文森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9.77
投标报价:2818010.98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魏艳超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7171615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8)3506458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良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2.82
投标报价:2820007.97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潘飞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3133382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20)0011387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春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67.34
投标报价:2822985.12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任项目经理:张霞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6169575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8)00243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2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处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巩义市水利局
电话:0371-56905158传真:/
邮 箱:gyssljjgk@126.com
邮 编:451200
地址:巩义市东区健康路108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贺女士
电话:0371-56905168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康女士
电话:13333850881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