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 河湖管护显成效
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河湖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工作创新。信阳市自市委改革办、市人民检察院、市河长办联合出台《信阳市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实施方案》以来,13条市级河流明确了责任检察长,并在全省率先设立市人民检察院驻市河长办检查联络室,积极开展“检察长全程巡查责任河”活动,对全市主要河流干流沿线河岸生态环境进行定期巡查,推动河湖保护提档升级。
市、县两级河长办与检察机关多方位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了河道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有效促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市河长办先后向市检察院移交涉河湖问题线索300余个,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河湖“清四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等专项监督活动,推动解决了一批党委关心、社会关注、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依托“河长+检察长”制,固始县河长办与县检察院成立联合督导组专项督导检查淮委交办河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潢川县针对非法围垦毛大湖、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活动板房、养殖棚房、浴池等问题进行立案,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信阳市河长办将继续深入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涉河湖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持续改善河湖面貌,积极为全市营商环境打造优美生态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