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漯河市召陵区乡村振兴一期-汾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行政新区段及东城产业集聚区段)南山路及黄河路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 (项目批文:召发改【2021】19 号)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开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乡村振兴一期-汾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行政新区段及东城产业集聚区段)南山路及黄河路段工程监理。
2.2 资金来源:政府债券,总投资额约30万元,资金已落实 。
2.3 项目概况:工程总长度2.35KM,桩号0+000-2+350。其主要内容为河道工程2.15km,新建倒虹吸3座、溢流堰28道、泵站1座、景观桥2座及生态景观工程(园建工程、乐道工程、室外设施、绿化工程、灌溉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等。
2.4 招标范围:漯河市召陵区乡村振兴一期-汾河水系综合治理项目(行政新区段及东城产业集聚区段)南山路及黄河路段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内容。
2.5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修期。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现行验收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并以网上发布为准(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须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2022年7月以来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注册之日起算起;
3.6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
3.7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dsj.luohe.gov.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3-04-14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05-06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dsj.luohe.gov.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05-06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dsj.luohe.gov.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由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5-3551916
代理机构: 开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电话: 19137171061
行政监督部门:漯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5-561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