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根据《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任务分工,省水利厅涉及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高、企业超计划用水问题突出、农业超采地下水问题突出等方面的7项整改任务均已按期完成(详见附件);督察组交办涉及河道采砂的1件群众举报件已按时办结,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整改工作研究部署情况
2021年4月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动员会在郑州召开后,厅党组迅速传达学习,并就督察配合工作研究部署。督察期间,厅班子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积极参加督察座谈,及时提供调阅资料,及时核实群众举报清单,并对督察曝光的有关问题第一时间进行现场调研、督办。7月15日上午中央督察反馈会召开后,当日下午即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根据省督察办提供的督察整改责任分工和责任清单,厅整改办拟定了整改方案,印发各单位整改落实。11月5日厅整改办召开会议部署整改推进和验收销号工作。根据省整改办的部署要求,经多次修改完善,12月28日正式印发《河南省水利厅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二、采取有关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对督察整改高度重视,研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各位副厅长为副组长,厅总规划师及13个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厅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带领人员深入郑州、开封、洛阳、焦作、周口等地,进行现场调研、督办。其他分管厅领导采取专题会议、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快推进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有关涉水问题,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既有长期积累的历史问题,也有现实产生的新问题,既有地方自身的监管问题,也有流域与区域之间的衔接问题。省水利厅充分认识到督察整改的复杂性、艰巨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在提升认识、完善机制、改进作风上下功夫。坚持统筹施策,重点突破,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一个时期解决的,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坚持督察整改与河湖长制、“四水同治”、“五水综改”、农村供水“四化”等决策部署有机结合,合力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水利厅制定印发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细化了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时限,并将督察整改纳入综合调研范围,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厅整改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整改进度,对情况复杂难度大的及时提醒、及时督导。各有关处室采取现场督办、电话督办等形式,加强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整改工作主要成效
(一)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1.群众举报件。督察组交办的1件群众信访举报件(第16批第146号),主要是举报殷都区政府在漳河河道内进行采砂挖沙。省水利厅收到交办件后,立即派出调查组调查核实,督导整改落实。该举报件已按时办结。
2.整改任务。省水利厅作为牵头或责任单位的整改任务7项均已完成,其中4项共性问题分别涉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高、企业超计划用水问题突出,水利部门疏于监管、农业超采地下水问题突出等方面;3项个性问题分别涉及郑州市牛口峪引黄工程违规取水、济源引黄用水统计不实、沁河焦作武陟断面最小流量达标率低等方面。
(二)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
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各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践行“四水四定”原则,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思想根基,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统一到督察整改要求上来,进一步扛牢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
(三)水利高质量发展得到有力推动
坚持以中央督察为契机,加快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有效应对历史罕见特大暴雨洪水,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深化河湖长制,实施“四水同治”,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我省水利投资工作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农村供水“四化”的做法受到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通报表扬。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省水利厅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生态优先、节水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环保督察整改成果,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以人水和谐助力美丽河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