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2022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抗旱)项目开标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潢川县(开标地点)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潢川县2022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抗旱)项目
招标编号:XYGH-2023-03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 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金石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91.56分
投标报价: 2851167.65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拟任项目经理:罗俊彦
建造师注册号:豫 24111123239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B(2015)00815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阳市大禹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评标总得分:83.77分
投标报价:2846340.52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拟任项目经理:李宁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6160537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B(2016)00647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恒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2.64分
投标报价:2853085.87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拟任项目经理:曹璟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4145634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 B(2018)00512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7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潢川县水利局
电话:0376-6129957
地址:潢川县跃进路91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水旱灾害防御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屈先生
电 话:0376-3958198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国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7730835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