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拟命名2022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的公示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和《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水政资〔2017〕60号)标准要求,在县(市、区)自评和省辖市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省水利厅组织对2022年各省辖市申报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完成了审核评估工作。经研究,拟上报水利部备案并命名洛阳市洛龙区、偃师市、洛宁县,鹤壁市浚县,南阳市卧龙区、桐柏县,商丘市柘城县,信阳市平桥区,及周口市淮阳区等9个县(市、区)为2022年度河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水利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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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