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政府审核同意,省水利厅印发了《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全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我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自2014年12月通水以来,受水范围已覆盖全省11个省辖市市区、44个县(市)城区和101个乡镇,受益人口2600万人,工程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在工程建设转入运行管理阶段后,我省配套工程现行的运行管理模式是省南水北调建设管理局和各省辖市南水北调办或运行保障中心既履行着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同时又履行着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职责。我省2019年行政机构改革和2022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运行管理模式亟需进一步规范加强。
《意见》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以坚持统一调度、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基本原则,以加快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安全高效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为工作重点,推进我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
《意见》规范了我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中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套工程管理单位的职责,明确了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意见》强调,要从健全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实行统一调度、加强运行维护、规范水费收缴使用、强化工程设施保护、严格水资源管理等方面来加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工作,重点对健全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运行管理体制、加强水量调度计划管理、强化工程调度管理、规范水量调度应急管理、探索运行管理新模式、加大水费收缴力度、严格水费预决算管理、加强穿跨邻接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质监测与保护等内容做了具体的规定。
《意见》的制定是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对标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全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推动南水北调工程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