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水政监察支队 积极推进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工作
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深化行政指导,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水利,开封市水政监察支队在省水利厅、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精神,积极践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行政执法模式,将服务理念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执法关系和谐。
2022年8月,支队按照《全省水利系统2022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开封市水政监察支队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工作指引》,积极推进行政指导,教育、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巩固执法效果,提高法律遵从度。
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中,支队巡查发现开封市XX公司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铺设跨河管道7条,对其立案处理。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补办了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手续,对该公司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办结之后,支队执法人员进行回访、送法进企业,对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水法规知识教育,引导当事人守法经营,避免违法行为发生。该公司负责人深受教育,主动安排公司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对公司历年来工程建设档案资料进行详细排查,共排查出往年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铺设跨河管道18条,主动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了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手续。
支队通过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水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做好处罚案件跟踪回访,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帮助、服务,指导行政相对人依法经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有效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