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水利局首次封停消耗型地热自备井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合理配置水资源,近日,安阳市水利局对不符合地热开发利用的地热井进行封停。
《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通过持续宣传讲解、沟通协调,安阳市水利局对取水许可到期的某公司消耗型地热自备井进行监督封停。封井工作获得取水户积极配合,主动对该自备井采取断电、吊泵、拔管、焊封的方式进行封停。这是我市自《地下水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封停的第一眼深层消耗型地热自备井。
下一步,安阳市水利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宣传贯彻《地下水管理条例》,扎实推进封井工作,做到应封尽封,努力保障全市地下水可持续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