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依法查处擅自凿井,有效维护水事秩序

发布单位: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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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19日,杞县水政监察大队接到开封市水政监察支队《关于交办举报案件的督办函》:杞县邢口镇杨屯村,紧邻省道国道的老煤场院里,正在开凿深水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杞县水政监察大队及时进行调查,严格依法处理。大队长王建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达凿井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杞县邢口镇杨屯村村民杨传望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在紧邻省道国道的老煤场院里凿井,该井井孔开凿深度已达900米。

  2022年8月19日下午,在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杞县水政监察大队对杨传望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凿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并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2022年8月25日,当事人逾期不补办取水许可手续,也未封闭所凿水井。杞县水政监察大队组织对当事人杨传望所凿水井进行了封填。下一步,杞县水政监察大队将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通过该案件的查处办理,有效维护水资源管理和节约保护秩序,为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查处擅自凿井,有效维护水事秩序

依法查处擅自凿井,有效维护水事秩序

  (来源:开封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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