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省级水行政审批专家库专家结构,进一步提高水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按照《河南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水办政〔2019〕16号)规定,决定对省级水行政审批专家库进行更新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库专家注册登记
1.符合条件、继续从事行政审批活动的专家,按照要求重新注册登记;需要变更类别和专业的,在重新登记时加以说明。
2.因个人年龄、健康和身份变更等原因不宜再从事行政审批活动的专家,不再注册登记。
二、新申请入库专家条件和申请程序
按照《河南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在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初审,退休人员需经所在单位离退休工作机构同意。
新申请入库专家应填写《河南省水利厅水行政审批专家申请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经组织审查确定其类别、专业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省级水行政审批专家库。
三、申报类别与专业
评审专家分为6类,具体如下:
1.规划设计类。包括技术管理、规划、水文、地质、水工、金结、机电、管道工程、水机、水保、环保、移民、施工、电气、信息化、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经济评价等专业;
2.水文水资源类。包括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水文泥沙、水文站网、水文监测、水文信息等专业;
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类。包括质量检测、运行管理、安全生产、安全监测、金结、机电、水工、财务等专业;
4.水土保持类。包括水保、水文、经济、植物、土建等专业;
5.洪水影响类包括规划、水工、水文、运行管理、地质、路桥等专业;
6.水利水电移民类。包括移民安置政策法规、移民规划、移民工程概预算、专业(专项)工程造价、经济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专业。
评审专家每人原则上最多可以申报2个类别,每个类别最多可以申报3个专业。已入库专家,均需要再次申报拟从事的专业。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做好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切实把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到专家库中来。
(二)请新申请入库专家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河南省水利厅水行政审批专家申请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报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B区咨询服务台或省水利厅办公楼723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请在库专家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个人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田颖 0371-65569537
徐素依 0371-65930226
电子邮箱:fwdt@hnsl.gov.cn
收件地址:省政务服务中心(祥盛街与农业南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