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更新调整省级水行政审批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单位:办公室(审计处)

时间:2022-07-18

点击数:


  为优化省级水行政审批专家库专家结构,进一步提高水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按照《河南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水办政〔2019〕16号)规定,决定对省级水行政审批专家库进行更新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库专家注册登记

  1.符合条件、继续从事行政审批活动的专家,按照要求重新注册登记;需要变更类别和专业的,在重新登记时加以说明。

  2.因个人年龄、健康和身份变更等原因不宜再从事行政审批活动的专家,不再注册登记。

  二、新申请入库专家条件和申请程序

  按照《河南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在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初审,退休人员需经所在单位离退休工作机构同意。

  新申请入库专家应填写《河南省水利厅水行政审批专家申请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经组织审查确定其类别、专业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省级水行政审批专家库。

  三、申报类别与专业

  评审专家分为6类,具体如下:

  1.规划设计类。包括技术管理、规划、水文、地质、水工、金结、机电、管道工程、水机、水保、环保、移民、施工、电气、信息化、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经济评价等专业;

  2.水文水资源类。包括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水文泥沙、水文站网、水文监测、水文信息等专业;

  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类。包括质量检测、运行管理、安全生产、安全监测、金结、机电、水工、财务等专业;

  4.水土保持类。包括水保、水文、经济、植物、土建等专业;

  5.洪水影响类包括规划、水工、水文、运行管理、地质、路桥等专业;

  6.水利水电移民类。包括移民安置政策法规、移民规划、移民工程概预算、专业(专项)工程造价、经济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专业。

  评审专家每人原则上最多可以申报2个类别,每个类别最多可以申报3个专业。已入库专家,均需要再次申报拟从事的专业。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做好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切实把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到专家库中来。

  (二)请新申请入库专家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河南省水利厅水行政审批专家申请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报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B区咨询服务台或省水利厅办公楼723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请在库专家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个人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田颖  0371-65569537

               徐素依 0371-65930226

  电子邮箱:fwdt@hnsl.gov.cn

  收件地址:省政务服务中心(祥盛街与农业南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


       附件1:河南省水利厅水行政审批专家申请登记表.docx

       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docx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