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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 河南省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2021年度河长制四水同治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的公示

发布单位:办公室(审计处)

时间: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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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河南省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长制四水同治工作做出突出贡献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豫河办〔2022〕16号)要求,经各县(区、市)逐级推荐上报、省辖市统一审查把关汇总,省河长办、省四水同治办分别审核,拟决定对焦慧选等116名在2021年度河长制、四水同治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全省通报表扬,现予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7月9日至7月15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通报表扬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分别向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河南省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联系人:王洪涛电话:0371-65571300

  电子邮箱:hnshzb@hnsl.gov.cn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0号

  邮政编码:450003

  河南省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胡凤启电话0371—66673528

  电子邮箱:hnsstzb@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0号

  邮政编码:450003


      附件:2021年度河长制四水同治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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