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灾后恢复重建水利专项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为深刻汲取“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全力做好鹤壁市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鹤壁市水利局组织编制了《鹤壁市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水利专项实施方案》,近日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该方案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两年基本见效、三年巩固提升”要求,落实鹤壁市委市政府“抓重建、稳增长、促发展、保稳定”工作部署,本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科学重建、有序推进,项目为王、强化支撑的原则,对灾后水毁修复工程和水利建设薄弱环节提升工程进行科学评估、系统谋划,做到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精准施策,务求实效。全市共谋划实施319个灾后重建和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32.86亿元。
项目实施后,水毁工程恢复到灾前水平,民生工程恢复改善,防汛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支撑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