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创新体制机制  逐级压实责任 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  有能有效

发布单位:河长制工作处

时间: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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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体制机制,逐级压实责任、强化制度落实、严格监管执法,着力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

  一是强化党政同责,构建“四级”联动责任体系。全面构建市、县、乡党政“一把手”担任双总河湖长、市县党委常委、乡级党委委员为主体和村“两委”成员担任流域干支流河湖长的四级组织体系。市县两级河长办主任分别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设立专职协调员,做到职能统一、纵向贯通。增设河长制工作站,从相关责任部门抽调专职督查专员集中办公,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是强化制度落实,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规范化建设。将河湖长制、河湖警长制、河湖管理员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启动立法程序,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法制化建设,从源头筑牢河湖管理保护法制底线。建立健全河湖长制“正向”和“负向”激励、河湖长制培训、事责清单管理、河湖智慧监管等多项机制。将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建立差异化绩效考核、河湖长制政策落实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等机制,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有效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按照河湖全覆盖原则,设立河湖管理员5268人,科学制定补贴标准。乡村级河湖长对河湖管理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严格绩效考核,实现河湖网格化巡查和动态监控,有效解决河湖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市5座湖泊、流域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重要区域实现智能监控全覆盖。与北京、内蒙古、河北张家口开展联合监测和联合执法,生态共建共治共享成果持续深化。

  (来源: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简报2022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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