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清河补水工作见实效

发布单位:河长制工作处

时间: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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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河北省以清河补水为重点,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累计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35万个,清除河道内建筑及生活垃圾400多万吨,清理河道4300多公里,为实施河湖生态补水和回补地下水创造了有利条件。2021年,河北省统筹外调水和本地水,向36条河道和白洋淀、衡水湖等重点河湖实施生态补水60.65亿立方米,形成有水河长1997公里,水面面积130平方公里,有力推动了河湖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和地下水回补。

  河长挂帅,高位推动。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清河补水工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级总河湖长会议研究相关事项,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河湖清理行动、清河补水集中攻坚行动,全省4.6万余名河长下沉一线指挥督导作战,组织发动群众21万人次,动用大型机械3.1万台次,对引江引黄沿线和大中型水库下游河道实施集中清理,清淤疏浚河槽2300多公里,做到了补水河道应清尽清。

  严格督导,强力推动。建立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将“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情况纳入省人大专项执法检查和重点工作大督查,组织省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察和常态化暗访,对生态补水河道进行无人机全覆盖巡检。坚持既查河湖问题又查河长履职,深入剖析河湖长制落实和河长履职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定期通报、致函提醒、挂牌督办、公开约谈等多种措施,压实各方责任。5年来,省、市、县三级开展明查暗访6400多轮次,督办解决重点问题1.08万个,问责履职不到位、推动工作不力的河湖长1100余人次。

  规划引领,源头防控。组织完成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划界及复核工作,向社会公布《河北省河湖保护名录》,规范河流名称,明确河湖基本属性,为河湖“建档立案”。完成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有保护利用需求的64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分区。印发《河北省严格管控河道采砂工作方案》,全面实行河道治理与采砂管控清单制度,全省有砂石资源的河道中,符合采治一体规划的196条河道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外全部禁采。

  科技赋能,智慧监管。投资5.88亿元,建设全省河湖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全覆盖实时监控。利用卫星高分影像,以生态补水河道、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河道、白洋淀流域河道、有砂石资源河道为重点,采集疑似问题图斑9947个,通过信息平台下发至市、县逐一复核,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复核整改工作机制,发现整改问题2312个。依托河北省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督办电子台账,实现上级交办、督查发现、媒体曝光、群众举报问题“一本账”管理和“登记—交办—复核—督办—整改—销号”各环节闭环管理,进一步提升督查督办效率和监管信息化水平。

  (来源: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简报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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