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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二次核查通过人员领取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单位:办公室(审计处)

时间: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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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二次核查通过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自2022年3月2日起开始发放,具体名单见附件,请有关人员按照以下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一、领证条件

  1.本人领取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代人领取的,提供代领人、被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经办人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二、领证时间

  1.2022年3月2日至3月10日集中办理;

  2.领取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三、领证地点

  河南省水利厅(郑州市纬五路11号)803室。

  四、其他事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5年仍未领取的,送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

  附件: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二次核查通过人员名单.xlsx

  河南省水利厅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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